粤科公示〔2024〕31号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要求,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认定办商议等环节,华宝(广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52家企业更名后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现对该批拟更名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关于异议的具体问题应有详细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李为民
电 话:020-83163873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邮 编:510033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
上一个: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十二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评审结果的公示 | 下一个: 关于广东省2024年第八批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