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5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工业处、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
1. 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安排额度表
2. 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发展方向安排额度表
3. 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绩效目标表
4. 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发展方向绩效目标表
5. 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地市任务清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2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附件1.3.5,电子信息工业处 黄志鹏 020-83132895;附件2.4,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 汤晓 020-83133367)
相关文档
附件:
附件2: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发展方向安排额度表.doc
附件4: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发展方向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5: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地市任务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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