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示〔2025〕8号
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
2025年2月25日—2025年3月6日,省奖励办对形式审查通过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推广奖共1420项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公众网进行公示,期间收到部分项目提出异议,经复核,4项提名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符合相关规定,现予以补充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23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省奖励办提出,并按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以及必要的证据材料。组织提出异议的,须写明组织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亲笔签名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凡是组织未盖公章或者冒名、匿名提出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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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0033
电话:020-83163930、87003913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4日
上一个:关于广东省2025年第一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