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惠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6 浏览量: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负责人须是熟悉本研究领域,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在职科技人员,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四)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本次只可申报1项项目(后补助项目除外)。

(五)项目内容应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签署项目《申报承诺函》。经费预算应科学合理,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技术、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调整。

(六)截止网上申报时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3项(含)以上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1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

4、申报单位已经纳入统计部门企业研发(R&D)活动统计范围但2018年度未开展研发活动;

5、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七)申报项目还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的具体申报要求。


申报方式


技术攻关类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sti.gd.cn/hz)”提交有关材料,必要的技术、财务、承诺函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项目评审评估过程须提供的补充材料另行通知提交。项目按程序立项后,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纸质件再一并报送(均需签名、盖章,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7日24时,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17时,报送推荐函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17时。


附件:

1.附件1:技术攻关类申报指南

2.附件2:科技服务能力建设类申报指南

3.附件3:项目申报承诺函(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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