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发费用补助政策兑现后续跟踪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5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科规字〔2020〕3号)第二十五条“企业获得的研发补助应部分用于奖励企业核心研发和管理团队等相关人员,比例不低于50%。研发补助由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和资金兑现”、《研发费用补助办事指南》中“企业应在研发费用补助到账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50%的奖励金发放给核心研发及管理团队等相关人员,并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跟踪管理工作”和申请材料中的《企业承诺书》“涉及核心研发及管理团队人员奖励的,由我司负责办理代扣代缴手续后,发放给核定的核心技术及管理团队人员,扣税比例按照税务部门规定执行,并承担迟延缴纳、少缴、漏缴所造成的所有责任”等规定要求,我局将对已发放2021年度研发费用补助的365家企业,开展后续跟踪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要求

  1、《2021年度研发费用补助奖励金发放核查表》原件(附件),加盖公章。

  2、《核心研发及管理团队奖励金发放签收表》,签收表名单须与申请材料名单一致,格式不限,原件加盖公章。

  3、核心研发及管理团队奖励金转账凭证及纳税凭证(电子回单请截图后复印),复印件加盖公章。

  4、核心研发及管理团队成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的劳动合同(证明奖励金发放时,该成员是公司的在职员工),复印件加盖公章。

  5、核心研发及管理团队成员的奖励金发放当月交纳的社保证明或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按上述顺序将材料双面复印后,用订书机装订,且不要胶装。

  二、提交材料时间

  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8日

  三、提交材料地址

  黄埔区行政服务中心(香雪三路1号)E栋244、241

  四、咨询联系电话

  82006769、82118225、82111942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时填报核查表。未按规定发放有关奖励、逾期不提交核查材料或者弄虚作假的单位,将严肃处理,影响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研发费用补助奖励金发放核查表.xlsx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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