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要求,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认定办商议和公示等环节,鸿誉展(广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146家企业发生更名后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上一个:关于广东省2023年第二批完成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 下一个: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众创空间半年报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季度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