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我局对2021年度深圳市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开展了核查,现将有关核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核查依据
《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财税〔2016〕49号)第三条、第四条;《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条件的公告》(以下简称2021年第9号)第一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条件的公告》(以下简称2021年第10号)第一条等有关规定。
二、核查结果
(一)本批次符合有关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共1家。符合2021年第9号第一条规定条件(详见附件)。
(二)本批次符合有关条件的软件企业共15家,其中符合2021年第10号第一条规定条件的11家,符合财税〔2016〕49号文第四条规定的4家(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9月4日至9月8日(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由提出异议单位的员工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社保缴纳纪录来市民中心现场提交;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处室: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策法规处(产业融合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66室
邮编:518035
传真:88102042
投诉联系电话:88101551、88101367
业务咨询电话:88102274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深圳市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有关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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