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2021-2022年度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启动
发布时间:2023-09-19 浏览量:

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高明区质量提升

与经济发展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各有关申报主体:

  为鼓励和扶持我区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创立品牌,做优做强,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根据《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办法》(明府办〔2022〕11号)要求,结合我区质量强区工作实际,拟开展2021-2022年度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资金(计量类、标准化类、检验检测类、质量品牌类)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标准

  奖励对象为符合《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办法》(明府办〔2022〕11号),2021-2022年度在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质量品牌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个人。

  具体扶持项目及标准可登陆区政府政务网站查询http://www.gaoming.gov.cn/zwgk/fggw/bjghxwj/qfbgfxwj/content/post_5280649.html。


二、工作流程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材料由区市场监管局在平台下载打印,企业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平台。由符合奖励条件的申报主体(计量类、检验检测类、质量品牌类已形成申报名单,具体请见附件2、附件3;标准化类以各主体自主申报为准)通过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即佛山扶持通平台,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申报。
2.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10月13日,逾期将不予受理,同时平台申报系统自动关闭。
3.申报流程。登陆佛山扶持通平台→项目申报→高明区→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择申报项目→注册登录→填写基本信息和申请表→上传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或按指模后上传平台(自然人按指模,其他申报主体加盖公章),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平台上公示的各项目的“受理条件”和“申报指南”。
(二)网上审核

  申报主体在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后,由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负责平台初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平台复核。

(三)公示、报批及资金拨付流程

  平台复核通过后,拟奖励名单及金额由区市场监管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报批后将奖励资金拨付到申报主体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计量股(计量类) :李俊清,88660280;

      标准化股(标准化类):黎  柱,88668162;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检验检测类):  詹  翔,88663980;

  质量发展股(质量品牌类):  谭嘉雯,88680252。

  (二)技术服务

  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联系电话:83282211。


附件:

  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签章.pdf

  附件1.明府办〔2022〕11—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2021年度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资金(计量类、检验检测类、质量品牌类)申报入围名单.xls

  附件3.2022年度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资金(计量类、检验检测类、质量品牌类)申报入围名单.xls

  附件4.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5.2021-2022年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申报指南.doc

  附件6:佛山扶持通--企业使用手册(申报单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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