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各相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及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申报认定及复核评价的企业应于10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一式一份,附件4)、复核评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一式一份,附件5)提交至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汇总。
二是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企业提交的申报认定及复核评价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并于10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推荐汇总表(盖章,附件6)、复核评价材料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造业创新与技术改造科(香洲区兴华路中侨兴大厦 2 号楼 412 室)。
三是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密组织,加强对企业的工作指导,认真初审和推荐;相关企业要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认真细致准备,确保提交的申报认定及复核评价材料符合标准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及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
3.2020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国家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珠海市)
4.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5.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材料
6.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7日
(联系人:刘美彤,联系电话:0756-2159945)
附件:
1.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及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2.关于印发《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pdf
3.附件3.2020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国家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珠海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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