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3 浏览量:

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的通知》(粤工信财审函〔2023〕5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组织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列入名单的企业请于2023年10月12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根据提示进入相应模块进行申报,并于10月1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所在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镇街请于10月16日上午下班前将经审核的申请企业名单(附件1)及企业相关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我局制造业创新科。

  三、未及时申报企业后续可继续申报,各镇街可于每月20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将辖内申请企业名单和相关纸质材料报送我局。

  四、2023年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申请列入名单的,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提交补充申报,申报方式同上。

  五、各镇街应对辖内名单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如发现存在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形成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附件 2),于每月20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报送我局,名单内企业自不符合政策条件之月起不再享受政策。

  附件:1.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

              2.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2日          

(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88315757,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35室)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 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xls

附件下载: 附件2: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xls

附件下载: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的通知.pdf

 

上一个:关于印发中山市第九十批上规上限培育企业名录的通知 下一个:  关于开展2023年度“总部经济10条2.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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