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3〕4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做好项目组织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程序流程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填报提交、纸质文件报送两种方式同步进行。其中,网上填报在粤财扶助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填写申报材料(登录平台—项目申报—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要求完成相关的资料填写和材料上传后提交。
(二)企业流程
1.网上填报:申报单位须在10月29日17:00时前完成申报材料网上提交。
2.纸件提交:申报单位可在系统上导出项目申报材料打印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光盘电子版材料一份,于10月30日前盖章报送至各区业务主管部门。
(三)区业务主管部门推荐流程
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区业务主管部门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需按附件2的具体要求对项目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于11月3日前将书面推荐文件(含项目汇总表,参照附件3)、及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含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按照附件4要求制作,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光盘电子版材料一份)一并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力管理处)。
二、注意事项
(一)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按时报送至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扶持项目不得申报,我局将按通知要求开展入库评审及核查相关工作。
(三)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重点任务方向,按规定出具推荐意见,积极组织推荐本区域内具有竞争力、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单位)参与申报。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3〕41号)
2.项目申报指南
3.项目汇总表
4.申报材料要求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4日
(联系人:冀翀、邹炜锋,联系电话:83510020、8351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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