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告〔2023〕6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要求,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认定办商议和公示等环节,金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32家企业发生更名后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
上一个:关于公示2023年度第二批“现代服务业10条2.0”(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政策兑现资金审核结果的通知 | 下一个: 关于广东省2023年第七批完成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