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区内企业:
根据《广州开发区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穗开组通〔2016〕30号)和《广州开发区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配套细则》(穗开组通〔2016〕107号)有关规定,现定于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开展博士后安家费第二期(人才1.0政策)资助奖励政策兑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0年5月17日前期满出站并一直在我区工作,2023年12月前已申领第一期博士后安家费(人才1.0政策)且符合第二期申报条件的博士后科研人员。
二、本次资助奖励项目
本次申报事项共1项:博士后安家费第二期(已申报第一期且符合第二期申报条件的博士后科研人员)(人才1.0政策)。
三、申报时间
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含政策兑现系统预审及纸质材料提交时间),逾期不提出申请视同自动放弃。具体可登陆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s://zcdx.gdd.gov.cn/)查看相关申报指南。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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