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初评通过的59项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52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132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jl)公布。初评通过的19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专用项目和39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专用项目在委托管理单位、提名单位及项目完成单位等进行内部公布。
自初评通过项目公布之日起10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异议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个人提出的,须写明姓名、联系电话等,并亲笔签名;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我办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10-68578141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奖励监督处(请注明:异议材料)
邮政编码:100045
电子邮箱:jdjb@mail.nosta.gov.cn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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