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兑现工作的通知 (研发创新扶持)
发布时间:2024-05-08 浏览量: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穗埔工信规字〔2021〕5号)、《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埔工信规字〔2021〕7号),现就2022-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研发创新扶持


二、申报时间

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1日


三、申报范围

(一)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企业。


(二)适用于在政策有效期内通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纳入广州市“两高四新”企业培育库的专精特新企业。


(三)在政策有效期内(注明申请年份)企业申报产品应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广州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最末级目录相对应的产品,且已实现销售,并不涉及关联交易(申报产品的最终用户单位和申报单位应不存在股权控制关系)。


(四)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黄埔”网站( https://credit.hp.gov.cn/)失信惩戒主体名单内。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陆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选择对应的事项,申请事项预审。


(二)纸质材料递交

事项预审通过后,根据办事指南的要求准备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目录和页码,到“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


五、咨询方式

(一)政策兑现系统的账户、资料上传方式、资料类型、系统申报的相关事宜咨询

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82114062


(二)政策申请业务咨询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82118896。

逾期未完成申报或者未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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