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1 浏览量: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应提交如下材料:项目申请报告、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专项审计报告、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承诺书、绩效表、项目完工评价报告,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项目应提交如下材料: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证书复印件(针对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项目)等。

  二、工作流程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报送两种方式同步进行。网上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技术支持QQ:1428954896)进行。

  (二)申报单位申报流程(5月31日9:00--6月10日18:00)  

  (1)注册。首次使用申报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的企业,请点击申报系统首页“企业注册”链接,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企业管理员账号(法人注册)。完成注册后,跳转回申报系统,补充核对企业基础信息后,可通过“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账号。如企业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已有法人账号,可通过申报系统首页“企业管理员”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通过认证后登录企业管理员账号。

  (2)填报。用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填写完成后,企业管理员可将项目申报材料提交给区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3)纸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经区初审通过后,申报单位可将审核通过的项目(带水印)导出打印(一式叁份),并于6月11日18:00前盖章报送至各区业务主管部门。

  (三)区业务主管部门工作流程

  1.6月12日前,区业务主管部门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知通过审核的企业打印纸质材料,以及完成纸质材料收集工作。如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6月13日前完成企业修改提交、区审核、企业打印报送等全部工作。

  2.请各区业务主管部门在6月13日前将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处),并随文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同时将行文推荐的项目在申报系统中完成推荐,并将书面推荐文件扫描上传。


  附件:

  1.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

  2.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用户)

  3.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区用户)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31日

  (联系人:覃永懂,李伯准;电话:83123838,8312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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