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1-24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情况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6 浏览量:

各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工信〔2020〕192号,附件1)文件精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现组织开展第1-24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情况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第1-24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408家)(附件2)。

  二、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

  1.承诺书(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请按附件4提纲编写)。

  4.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情况评价表(附件5)

  5.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二)时间要求。

  1.各评价企业于8月16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送达所属区工信主管部门(各区受理信息见附件6),工作总结和评价表电子版(可编辑)发送至邮箱zhzn989@126.com

  2.各区对纸质材料进行初审,于8月23日前将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7)及企业纸质材料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注意事项

  (一)全面通知及摸底。请各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全面通知名单内(附件2)本辖区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填报材料,并借此评价机会,对本辖区企业技术中心运行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总结积累经验。

  (二)开展申请变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原市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依托企业的名称发生变更的,需办理名称变更手续。应将企业技术中心名称变更的报告(原件)、变更前及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与评价材料一并提交。

  (三)其他。根据《珠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评价不合格、所在企业上报的评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将撤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附件:1.珠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2.第1-24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3.承诺书

             4.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提纲)

             5.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情况评价表

             6.推荐企业汇总表

             7.各区受理单位信息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信局刘美彤2159945;市智能制造联合会(评价服务机构)丹桢13392960837,黄静莉13392970869)



附件:

1.附件1.珠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pdf

2.附件2.第1-24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xls

3.附件3.承诺书.docx

4.附件4.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提纲).doc

5.附件5.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情况评价表.doc

6.附件6.推荐企业汇总表.xlsx

7.附件7.各区受理单位信息.doc

 

上一个: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举办香港科技大学百万奖金创业大赛广州赛暨2024广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赛的通知 下一个:  关于推荐2024年度广东省生产力促进协会科技创新促进奖的通知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