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19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24〕30号)的要求,为做好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贷款贴息入库储备工作,我局此前印发了《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系统重新开放。申报系统于7月23日9:30-7月26日17:00重新开放,此前未申报的企业可补充申报,7月26日17:0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区主管部门需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知通过初步审核的企业打印纸质材料,期间若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8月7日17:00前完成企业修改提交、区审核并提交业务处室、企业打印报送等全部工作。8月7日18:00后系统将对企业、区关闭。各区业务主管部门评审后须在8月8日前正式行文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融资促进处,电子版材料随文报送,带水印的纸质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送至广州交易广场26楼2604室(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同时将行文推荐的项目在系统中完成推荐,并将书面推荐文件扫描上传。
三、各区业务主管部门自主组织开展评审推荐工作,将评审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入库评审标准排序上报我局,并在系统内推荐。入库项目需符合省厅评审标准全部要求,上报数量不受入库通知分配名额限制,应报尽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4日
(联系人:陈雪薇,联系电话:8351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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