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加快构建我市“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壮大科技创新主体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办〔2023〕16号)、《广州市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现发布《2025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流程
由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负责网上受理,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项目评审、公示,完成项目入库。
(一)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指南电子版可以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gz.gov.cn)查看。
(二)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技术支持QQ: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企业申报流程:(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31日)
(1)注册:首次使用申报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的企业,请点击申报系统首页“企业注册”链接,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企业管理员账号(法人注册)。完成注册后,跳转回申报系统,补充核对企业基础信息后,可通过“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账号。
如企业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已有法人账号,可通过申报系统首页“企业管理员”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通过认证后登录企业管理员账号。
(2)填报:用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填报完毕后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
(3)网上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完毕后,在系统提交给区初审。申报系统于7月1日10:00开放申报,7月31日17:00关闭申报通道,企业须在7月23日17:00前完成网上首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若项目被退回修改,须在7月31日17:00前提交,此后系统将关闭提交通道。
2.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31日)
(1)区主管部门需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核,若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7月31日18:00前在系统完成审核提交工作,此后系统将关闭审核通道。
(2)各区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5年8月4日前将推荐函(盖章件)带水印的申报材料提交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材料工业处)。各区盖章的书面推荐文件须在系统上传。
(三)各区主管部门要强化推荐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项目的推荐工作,对项目的符合性负责,严格审核把关。
三、其他要求
根据我市关于政策兑现和集成服务的工作要求,2025年项目立项及资金拨付拟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采用集成服务的形式兑现,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
1.2025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入库申报指南
2.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广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告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0日
(联系人:王景,联系电话:83123944)
上一个:关于组织申报2025~2026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精密仪器设备”专项的通知 | 下一个: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转发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佛山市推进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资金(省级单项冠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