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6〕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13号)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强化我市梯度培育工作,高质量完成2026年广州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目标,根据工作安排,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遴选有关机构承担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协助培育工作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起始日期
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二、服务供应商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三)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合同经费
采购金额不超过79万元人民币。
四、委托事项内容及要求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协助培育工作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精准建库与预申报工作。配合牵头处室做好培育库动态管理,完善企业“数据库”,协助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预申报工作,组织专家开展预申报材料诊断工作,“一企一档”拟定培育方案。
(二)政策宣贯与专家辅导。邀请“小巨人”重点培育库企业,覆盖11个区,开展不少于11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政策宣贯会,服务不少于350家企业;分别组织开展全市重点“小巨人”、专精特新“小巨人”政策宣贯答疑会;开展不少于11场专项驻点辅导服务,组织专家为企业提供申报规划、材料诊断及优化等服务,覆盖不少于350家企业。
(三)材料优化与需求对接。配合牵头处室筛选120家左右的种子企业,安排资深专家提供“一对一”申报材料优化辅导服务,同步摸查企业需求开展精准对接服务。
(四)材料审核及认定推荐。安排专家驻点审核不少于350家申报企业的材料。
五、提交材料
(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的相关证明;
(二)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工作计划、人力投入、经费预算、服务质量承诺等;
(三)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经验证明、资质、荣誉等资料;
(四)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装入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注明报名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
六、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材料请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U盘或光盘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请注明“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项目”。请于2026年2月6日18:00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资金与项目管理部(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府前大厦405室,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谢小姐、李先生,联系电话:83757059、8375701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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