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2 浏览量:

各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准备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创建工作,在前期项目征集工作基础上,现组织开展2026年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储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项目发动工作

  请各区(功能区)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实际,聚焦重点企业,优先发动投资额大、可靠性强、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的技术改造项目申报。申报工作坚持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申报的储备项目应符合条件要求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流程。申报单位从“点、线、面”中选择1个方向,根据编制清单及要求(附件2)编制申报材料,于2026年4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按顺序编制、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以及电子版统一提交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严格项目审核推荐。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明确具体负责同志,发动辖区内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申报,对项目进行初审,确保推荐项目申报资料齐全,项目建设内容真实,项目投资额准确;确保项目在2028年12月31日前完工(项目已完成既定的投资计划和主要建设内容且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误差范围最大不超过20%)(详见附件3)。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经本单位审定后,于2026年4月8日前正式行文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将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工作要求

  1.我局将根据试点工作需求,面向申报企业开展调研走访工作(注:调研走访以我局出具的正式公函为准,企业凭函接待;未收到公函的,无需安排接待)。

  2.我局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工作部署,从本次各区推荐的项目中择优遴选20个,作为珠海市2026年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的正式项目报送至工信部。若后续珠海市成功入围试点名单,将根据相关工作指南对上述20个项目予以奖补。

  3.原则上申报项目名称、项目备案证名称须保持一致,项目投资金额与备案证备案金额须保持一致。项目申报后项目单位原则上不得对备案证进行变更。

  4本次申报及后续相关工作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请谨防冒名收费行为。


  附件:1.申报指南

  2.编制清单及要求

  3.推荐汇总表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江圣龙13326420217;刘美彤2159945)



附件:

1.附件1.申报指南.docx

2.附件2.编制清单及要求.zip

3.附件3.推荐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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