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秀、天河、黄埔、荔湾、南沙、花都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2026年省级绿色低碳发展(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穗发改批〔2026〕23号),现将我市2026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降耗)专项资金转下达给你们。该资金按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支出功能科目列“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
一、请及时将资金下达至项目单位,按照2026年省级节能
降耗专项资金有关规定使用财政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
二、请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结合下达的《2026年基建投资及配套资金绩效目标表》和我市财政绩效管理要求,做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发挥实效。
附件: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2026年省级绿色低碳发展(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附件1、4电子版发送).pdf
2026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广州市).xls
广州市财政局
2026年3月10日
| 上一个: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区级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购买设备和工器具投资奖励受理工作的通知 | 下一个: 关于开展2026年二季度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