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4 浏览量: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71号)相关要求,我市现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条件

  (一)在广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申请认定企业为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复核企业为2023年认定或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免予申请)。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节点

  依据自愿原则,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认定企业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申报”,复核企业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复核”,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2026年10月20日24:00系统模块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三、材料要求

  (一)纸质申请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打印并签字盖章,按佐证材料清单要求(附件5)上传。企业应如实、准确填报申请表,对申请表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审核结果。

  四、审核及报送流程

  (一)企业于2026年10月20日前,按属地原则登录梯度培育平台,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二)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办法》要求,对辖区内申报及复核企业材料进行审核,注意核查其是否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条件。并于10月23日前将正式推荐公文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业创新服务处),同步报送电子版。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请书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核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注意事项

  (一)我局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企业严格防范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消息、非法牟利。我局将为申请企业提供免费线上培训和咨询辅导服务;也将针对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工作举办业务培训。

  (二)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实地核查力度,并做好记录,重点审查不良中介参与情况、研发人员与研发投入的真实性等;市工信局也将进一步找寻有疑点企业。

  (三)如发现企业与不良中介深度捆绑、出现数据造假等情形,将依据有关规定,直接取消认定或复核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请各区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结合主动发现机制企业名单,加大宣贯发动力度,确保宣贯覆盖到符合条件企业及应复核企业。


  附件: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

  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佐证材料清单

  6.各区业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4日

  (联系人:胡中皓,联系电话:020-8372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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