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核查,安畅协安全技术(广东)有限公司等101家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一条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相关规定,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议后决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拟取消安畅协安全技术(广东)有限公司等101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因无法按照上述企业提供的送达地址送达《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现进行公告告知(企业名称、高企证书编号、拟取消资格年度及原因等详见附件)。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取消后,税务机关等部门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上述企业因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而享受的税收优惠及奖补。
相关企业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有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诉说明和佐证材料提交至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窗口。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1楼办理大厅
联系人:蓝超凡、关杰伦
电 话:020-83163930,83163931
邮 编:510033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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