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方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28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方向)的通知》(粤财工〔2022〕7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方向)支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的980万元分别拨付至东莞市爱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每家企业资助196万元;支持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年资金1070万元分别拨付至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每家107万元。
请尽快落实项目启动实施工作,要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确保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同时重点“小巨人”企业所获奖补资金,是围绕“专精特新”发展目标自主安排使用,企业在使用财政奖补资金时,应主要用于提升创新水平、加快技术成果转化、促进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改造等方面支出,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贷等投资性经营支出,并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向市工信局反馈。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方向)支持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表
2.2022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方向)支持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年奖补资金安排表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4日
(联系人:刘捷,联系电话:22220025)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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