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0 浏览量: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 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的函》(粤工信融资函〔2023〕5号)及市政府工作要求,现组织实施我市2023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一)奖补对象

   对2022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1年小升规后2022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

  规上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奖补对象不包括2018年以来已享受省财政小升规奖励企业、新投产企业(当年投产即上规企业)、“转专业”企业(非工业类规上企业转为工业规上企业),以及“跨地市”企业(省内A市规上工业企业变更经营场所至省内B市),以及近三年存在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问题的企业。

  (二)奖补标准

  每家企业奖补10万元。

  二、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企业申报

  本次采用线上、线下同时申报的形式,线上由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flagship/771409155602272256)进行项目申报。企业登录系统后,点击该项目申报入库,直接在网页上填写“中山市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1),填写完成下载打印,由法人签名(章)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系统,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下午6点自动关闭。线下请各企业将填写好的纸质附件1(需要法人签章、加盖公章)于3月23日前交至所属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镇街审核

  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后,线上请各镇街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推荐上报,线上审核工作请于3月23日前完成。线下填写“中山2023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汇总表”(附件2),由镇街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区管委会、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该附件将作为申报材料上报市政府备案,企业申报材料和附件2等纸质资料请于3月27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局中小企业局。

  三、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认真做好项目审核工作

  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各镇街政府是“小升规”奖补资金评审的主体责任单位,按“谁评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对入库企业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定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奖补名单,并对奖补名单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做好申报培训和指导工作

  为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请各镇街工信主管部门指定专员参加我局组织的申报培训会,熟悉和掌握企业资格审核和系统操作流程,加大宣传,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时按质进行申报,确保政策红利落到实处。

  附件:1.中山市2023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请表

           2.中山市2023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汇总表

           3.各镇街项目申报经办人联系方式

  中山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                        

  (联系人:王璐璐,电话:88307014)



附件下载: 附件1:中山市2023 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请表.xls

附件下载: 附件2.中山市2023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汇总表.xls

附件下载: 附件3.各镇街项目申报经办人联系方式.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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