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白云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将截至2023年6月20日17:00(含)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资料的白云区企业,视为我区第一批受理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企业如对第一批受理企业名单有疑义,请于2023年7月5日18:00前,将申述说明(加盖企业公章)发送至byqyfw@126.com邮箱,邮件命名为:第一批名单申诉+企业名称。申述说明中,请提供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的申报系统截屏(必须含有提交时间,示例如下)。对已受理企业,在我区现场核查结束前,不接受企业网上申报资料退回申请。
图 省阳光平台截屏示例
附件:白云区申报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第一批受理名单.docx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区科工商信局,周翠玉,80736025;区高企协会,刘晓莉,13660286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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