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9-01 浏览量: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根据《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珠科工信〔2016〕727号),现启动2016年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后补助资金(第一批)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市企业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料、经市科工信部门推荐、省科技厅受理,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环节后,可申请一次性1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后补助资金。

本次申报适用于截至2016年9月5日,已完成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资料提交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登陆珠海市财政资金申报与管理平台(网址:http://ywgl.zhcz.gov.cn/)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后补助资金申请材料。本项目申报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系统填报申请资料,已注册系统用户的企业继续使用原来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未注册用户应该先注册,获得申报单位管理员账号。

(二)实地核查和网上预审。各区科工信部门对辖区申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并在市资金申报平台上出具推荐意见。

(三)企业提交书面材料。经区、市两级科工信部门完成网上预审合格后,企业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及通知要求的所有附件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香洲新光里三街23号1栋a101)。联系人:张娜2155019、林国聪2155069。

三、申报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后补助资金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二)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省阳光政务平台下载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上传系统。无需高企申报资料要求的其他附件材料)

(四)已阅知《市科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证明文件(点击下载市科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阅读并签字扫描上传系统)。

以上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四、申报时间

本批次补助资金申报受理自2016年9月5日开始,至2016年9月20日截止。申报企业网上提交资料至各区科工信部门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23:59前,各区科工信部门完成网上审核推荐至市科工信局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17:00,逾期转今年第二批申报。

五、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珠海市科工信局高新科罗玉宏2137957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珠科工信〔2016〕727号)

2.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后补助资金申请书(参考格式)

3.市科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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