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镇(街)市场监管所,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管理制度,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服务机构
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二、检查时间
2023年7月至2023年10月。
三、检查范围
我区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及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pbz.gov.cn/)上自我声明公开、现行有效的标准。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等。
五、检查内容
(一)团体标准检查以下内容:团体标准技术要求是否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团体标准内容是否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团体标准编号是否符合规定;
(二)企业标准检查以下内容: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标准的技术要求是否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标准内容是否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标准编号和名称是否符合规定;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标准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是否公开。
六、工作要求
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开展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双随机检查工作,相关双随机抽查团体及企业对象名单将在区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区市场监管局提供的双随机抽查名单进行技术检查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见附件),评价工作结束后将评价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区市场监管局。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评价结论,将作为区市场监管局此次监督检查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检查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等法规要求的,区市场监管局将依法核查处理。
附件:
1:高明区自我声明公开团体标准评价报告表.docx
2:高明区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评价报告表.docx
明市监〔2023〕75号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监督检查的通知-签章.pdf
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
(联系人:黎柱;联系方式:88668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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