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3年揭榜挂帅项目重大技术需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8 浏览量:

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贯彻落实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集聚人才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埔科规字〔2021〕3号,详见附件1),现面向我区重点发展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发榜企业),征集2023年揭榜挂帅项目重大技术需求。

  一、发榜企业所需条件

  (一)发榜企业是我区重点发展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研发投入5000万元以上。

  (二)提出的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卡脖子”技术难题需聚焦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等重点发展领域。

  (三)提出的重大技术需求项目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合理的技术指标、经费预算和项目实施期限。

  (四)发榜企业具备项目攻关所需的基础支持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研发所需的配套设施和条件等。

  (五)项目研发成功后,保证成果能在本区落地转化应用。

  (六)发榜企业(区内)可以联合区内其他企业、国内外高校或者国内外科研院所共同提出重大技术需求。

  二、发榜企业所需申报材料

  (一)揭榜挂帅项目重大技术需求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发榜企业以及联合发榜单位均须盖章)。

  (二)发榜企业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发榜企业提供,联合发榜单位无需提供)。

  (三)研发投入证明材料(发榜企业提供下列两个材料之一,联合发榜单位无需提供)

  1、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中打印2022年度“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2、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中的首页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税局专用章。

  注:发榜企业的营业收入和研发投入须达到“发榜企业所需条件”;对联合发榜单位无营业收入和研发投入的要求,无需提供申报材料(二)和(三)的相关材料。

  (四)黄埔区揭榜挂帅项目资金到位承诺函(附件3)。仅发榜企业出资的,提供“发榜企业版本”承诺函;发榜企业和联合发榜单位均出资的,提供“发榜企业与联合发榜单位版本”承诺函。

  (五)发榜企业和联合发榜单位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三、征集需求时间

  本次揭榜挂帅项目重大技术需求征集时间从发布本通知之日起至2023年8月9日,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23年8月10日~11日。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申报企业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八份(双面打印、胶装),胶装材料加盖骑缝章后,交至黄埔区行政服务中心E栋244。

  四、联系方式

  1、纸质材料集中受理窗口联系人及电话:董捷82006769。

  2、项目申报咨询联系人及电话:邓宜辉82111942。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贯彻落实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集聚人才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埔科规字〔2021〕3号).pdf

             2.黄埔区揭榜挂帅项目重大技术需求表.docx

             3.黄埔区揭榜挂帅项目资金到位承诺函.docx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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