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究竟有何区别?(以广东省为例)
发布时间:2023-11-15 浏览量:

11月7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了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消息一发布,吸引了不少企业朋友的关注

但不少人却把该项目与“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搞混淆了

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两者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别


今天,小编就从

定位职责、归口部门、申报对象及数量、申报条件

等方面帮大家区分下它们的不同点在哪儿?


01

两者定义不同

工程研究中心




工程研究中心,主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装备技术及其关键零部件研制、关键工艺研究并推动产业化应用,研究产业技术标准、培养工程技术创新人才、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应用、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等,加快推动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依托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法人单位建设的科研实体;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载体;是聚集和培养高水平工程技术人才、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产学研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



02

主管部门不同

工程研究中心




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主管部门: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工程研究中心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部分地市有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有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有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主管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主管部门是科技厅,部分地市有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部还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03

申报对象及数量不同

工程研究中心




申报对象


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但申报主体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人才优势,能够为广东省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申报数量


1. 高校类申报单位由省教育厅负责主管,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20家。


2. 企业类申报单位由各地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主管,其中广州、深圳市每市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5家,其余地市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3家;省属企业由省国资委主管,申报数量不超过5家。


3. 科研院所自主申报,每家科研院所申报数量不超过1家。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申报对象


广东省内注册登记且主要科研场所设在广东省内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等法人单位


申报数量


1. 企业、科研院所、医院只能申报1个工程中心,已建有工程中心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


2. 高等院校在未建有工程中心的专业类可申报1个,重点支持我省“双十”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的领域方向。有主动撤销或合并工程中心的高等院校,可多申报1个。



04

申报条件不同

工程研究中心




研发领域:

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明确的范围,优先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型储能、纳米新材料等领域。


研发设备原值

高校、科研院所不少于2000万元,设计类企业不少于1000万元,制造类企业不少于2000万元。


研发人员:

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研发场地:

由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组建的,研发场地应相对独立且不少于2000平方米;由企业牵头组建的,研发场地可适当放宽至不少于1000平方米


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主持(参与)过行业标准制定。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资产规模: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上一年度主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少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 (研发经费超过3000 万元的,不受该比例限制);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的,近3年在申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3000 万元,且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1000 万元。


研发设备原值:

不低于300万元


研发人员:

珠三角地区申报单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 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申报单位不低于10 人。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50%。


科研成果:

建有专门研发机构,研究方向和技术领域明确,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本领域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5项



从以上申报条件来看,二者申报门槛都非常高,申报条件相差也很大,相比较而言,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条件要远高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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