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技术改造?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是指工业企业在现有基础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及辅助设施进行改造、更新和提升,以改变企业落后的技术经济面貌,实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达到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扩大生产规模、全面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目的。技术改造具体包括以下内容:机器设备和工具的更新改造;生产工艺改革、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的改造;厂房建筑和公共设施的改造;劳动条件和生产环境的改造等。
二、技术改造项目能够享受哪些扶持?
2023-2027年,省财政通过设备奖励、贷款贴息、保险和融资租赁补贴、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主要的奖补标准:设备奖励方式按新设备购置额(不含税)不低于 700 万元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 20%进行奖励,并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企业技改金融政策(银行贷款贴息、保险补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方式)。具体可参考每年发布的申报通知。
同时,市财政也在同步修订技术改造扶持政策,请大家密切关注。
三、享受政策扶持的技术改造项目要做哪些前期准备?
按照近年来的申报指南要求,技术改造项目在开工前应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先办理项目核准或备案(具体要求见《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还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办理环评、能评、节能审查、施工许可等其他相关手续。
四、如何办理技术改造项目核准或备案?
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按照性质类别,基本建设项目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录网址:https://gd.tzxm.gov.cn/),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通过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登录网址:http://210.76.81.107/home)实行网上受理、办理、监管和服务,实现核准、备案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具体可参考上述平台的用户操作手册。
▲重要提醒:除国务院、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省政府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即在项目所在区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五、非独立法人企业可以办理技术改造备案吗?
可以。根据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用户使用手册,企业用户可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授权绑定并登录,首次登录系统的企业需要补充企业信息。
六、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后可以变更吗?
可以。已完成备案的项目,如有需要变更的情形(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项目投资规模或者建设规模变化幅度在20%及以上的;项目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项目法人发生变更的;以及需要对项目备案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应在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及时告知原项目备案机关。但是,如备案项目变更后属于核准管理的,应先撤销备案,再按核准程序办理。
▲重要提醒:申请技术改造设备奖励的项目如发生变更,项目单位提交申请变更的时间需在前备案证项目建设期内。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时如实提供项目备案证及全部的备案变更函文件,不得瞒报漏报。
七、技术改造项目开工建设还需要注意哪些手续?
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相关信息应与相关行业调查统计数据保持一致。
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录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按规定需要进行环评、节能审查、安评及安全生产验收、施工许可的项目,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相关手续。
八、哪些项目需要办理节能审查?如何办理?
节能审查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文件要求。如需办理节能审查相关手续,请企业经办人对照上述文件要求去相应审批单位办理。
九、哪些项目需要办理环境评价?如何办理?
环境评价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等文件要求。(可登录市生态环境局官网“环保业务”栏目查询最新文件要求)
如需办理环境评价手续,请企业经办人对照《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明确广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分工的通知》(穗环〔2022〕87号)等文件要求去相应审批单位办理环评手续。
十、哪些项目需要办理安评和安全生产验收?如何办理?
安评及安全生产验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粤应急规〔2023〕2号)等文件要求。
如需办理安评、安全生产验收手续,请企业经办人对照上述文件要求去相应审批单位办理。
十一、如何办理技术改造项目统计?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统计法相关规定,纳入统计范围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购置)情况,不包括农户投资、军工、国防、人防项目。其它要求可登录市统计局“统计业务”栏目查询最新文件要求。
项目单位要准确理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定义,凡建设性质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全部工业投资项目,扩建(含增资扩产)、迁建、恢复和单纯购置项目中属于技术改造性质的工业投资项目,以及工业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开展的技术改造项目,应按规定据实纳入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如需办理纳统手续,请企业经办人对照《2023年统计年报和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等文件要求办理纳统手续,确保项目申报提交前可以查询到项目的纳统情况。
▲重要提醒:申报项目名称、项目备案证名称、纳入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项目名称三者需保持一致。
十二、申请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要准备哪些资料?
申请技术改造项目扶持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项目资金申请表、申请报告、项目按规定申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承诺书、项目汇总表、绩效目标表等材料。按规定需要进行环评、节能审查、安评及安全生产验收项目,需提供相关的完备手续;无需相关手续的项目需做出说明(环评、节能审查、安评及安全生产验收、施工许可等方面均需包含)。具体可参考每年的申报通知。
十三、技术改造项目专审报告有哪些要求?
技术改造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须包括项目总投资、项目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设备购置情况、项目完成情况和项目各项经济指标实现情况(如项目未产生经济效益,进行预期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要点,且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备案查询(http://acc.mof.gov.cn)。具体可参考每年的申报通知。
十四、技术改造项目达到完工标准有哪些要求?
申请完工评价的项目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 已完成既定的投资计划和主要建设内容且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误差范围最大不超过20%的项目,可申请完工评价;固定资产投资额变化在20%以上或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经履行相关变更手续后达到完工条件的,可申请完工评价。
2. 项目已完成规定的技术指标或实现预期的产能效益目标。
3. 项目资金使用规范,财务处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4. 按规定需要进行环评、节能审查、安评及安全生产验收、施工许可等必要审批(审查)手续的项目,需提供相关的完备手续(无需相关手续的项目需项目单位做出说明)。
5. 项目实际建设地应与工信部门出具的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保持一致;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土地或厂房租赁合同、实施地点门牌照片等资料(以下复印件提供其中一项即可:(1)若项目建设租赁厂房的,提供土地及厂房租赁合同等资料的复印件;(2)若项目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且没改变用地性质的,无需规划选址意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复印件;(3)若项目有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无相关资料或相关资料的地点与上述文件地点不一致的,需逐一做出说明。
6. 项目单位整体生产运营等情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不属于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失信惩戒主体名单企业,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
7. 其他申报通知明确的条件。
十五、完工评价要准备什么材料?
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包括:
1.完工评价申请报告;
2.完工评价申请表;
3.项目技术改造成果和效益。包括生产许可、经营资格、专利授权、科技成果、产品鉴定、样机样品、中试线等图片及数据,或产品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证明材料;
4.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5.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的项目资金支出清单。包括项目建设工程、设备购置清单、转固凭证和主要票据资料;其中,设备购置主要票据资料包括合同、发票、付款凭证、设备和铭牌照片;
6.工信部门出具的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7.真实性负责声明;
8.其他申报通知明确需提供的材料。
十六、制作技术改造购置设备清单有哪些要求?
对购置的生产用设备,需提供购置设备清单,主要包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及价格等信息,并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为方便评审核查,有关设备名称、存放地点(具体到车间厂房)、合同信息、发票信息、付款信息、转固信息应尽量做到一一对应。具体可参考每年的申报通知。
十七、哪些财务票据会被认可?
设备购置主要财务票据包括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且发票、付款时间必须在原始备案通过日(项目备案证的落款时间)至项目完工日期之间。完工日期以项目实际完工时间为准(不能晚于备案证的完工日期)。具体可参考每年的申报通知。
十八、二手设备可以享受扶持吗?
购置的二手设备可以享受扶持,但是项目单位需提供一手设备购买时的情况说明,且二手设备需未获得省、市资金支持。具体可参考每年的申报通知。
十九、融资租赁设备可以享受扶持吗?
采用直接融资租赁设备的工业企业可申报融资租赁补贴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完工项目,按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额不超过合同签订时的银行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给予一次性补贴(具体比例结合当年预算额度及入库项目情况确定)。单个项目补贴期最高不超过3年,不足1年的部分按实际月数核算,单个项目单位单个自然年补贴额最高200万元。同一设备融资租赁合同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政策。设备奖励方式原则上不予支持融资租赁阶段的设备。具体可参考每年的申报通知。
二十、关联公司的设备价值怎么认定?
若项目单位与交易方存在关联关系,需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说明,包括与关联方购置设备的原因、价格公允性等情况进行说明,如有原购买合同等佐证材料请一并提供。具体可参考每年的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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