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和背景
顺德工业设计产业化发展始于2008年,自2012年12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工业设计城以来,顺德工业设计产业迅速发展。自2018年我区实施《“设计顺德”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及出台《佛山市顺德区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9]47号)以来,顺德工业设计与科技融合趋势明显,制造业设计驱动效应突出,“设计+”创新业态逐步兴起,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各项工业设计核心指标呈现爆发式增长。与此同时,顺德工业设计产业还存在高层级设计创新能力不强、对相关产业和创新领域渗透性不明显、设计社会事业体系还不完善等问题。
在数字经济浪潮下,工业设计由一项创意服务快速演化为一个创新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工业设计正加速与数字经济、电子商务(跨境电商)、智能制造融合发展,成为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电商化、智能化转型的“加速器”,具有小投入、大产出的撬动作用。在新的发展阶段,顺德应充分珍惜并乘势发挥前期形成的先发优势和规模基础,推动顺德工业设计产业再上新台阶,以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城市软实力、构筑未来创新发展优势。为此,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由区经促局制定出台《顺德区关于促进工业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下称“扶持办法”)。
二、政策依据
《工业设计赋能广东行动方案(2022-2025年)》(粤制造强省〔2022〕30号)及佛山市现代服务业产业集聚区有关规划。
三、政策内容
扶持办法分总则、扶持内容、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附则等四章共十八条。
(一)第一章,总则。包括目的依据、资金预算安排、管理职责、支持对象、基础定义等五项内容。明确专项资金由区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区经促局部门预算管理,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在局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并明确镇街可参照本办法配套安排资金扶持。
(二)第二章,扶持内容。主要参考学习了上海、深圳、杭州等工业设计先进地区的做法,确定了6个扶持方向和16个项目类别及对应扶持标准。
一是支持产业集聚发展,对应是支持工业设计产业集聚载体建设、扶持企业主体入驻工业设计主题园区2类项目。工业设计产业集聚载体建设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助。入驻主题园区的企业在每月不超过30元/平方的租金范围,给予连续三年租金补贴。符合要求的单个企业根据类别分别按年租金额度的25%和50%,每年最高补贴5万或10万元。对于重大的产业载体项目,可报区经济促进局研究,以“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专项方案扶持。
二是支持高端设计主体培育引进,对应是支持创建高层级工业设计研究院、支持创建高层级工业设计中心、支持工业设计总部型企业落户3类项目。对满足相应条件的项目,按照类别分别给予最高20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三是支持企业集团化规模化发展,对应是支持工业设计企业集团化发展、支持工业设计企业贷款融资扩大经营规模、支持拓展国际设计服务业务3类项目。对满足相应条件的项目,按照类别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资助。贷款贴息项目,则按一定比例每年补贴金额最高50万元(已纳统企业可最高100万元),单个企业最多补贴两次。
四是支持设计价值深度运用,对应是支持设计赋能制造业、支持“设计+”新模式新业态2类项目,对满足相应条件的项目,按照类别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资助。
五是支持工业设计支撑体系建设,对应是支持创建工业设计产业服务平台、支持实施“设计兴贸”工程、鼓励开展工业设计促进活动、支持设计行业组织(协会、商会)发展4类项目。对满足相应条件的项目,按照类别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60万元、10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六是支持高端设计人才培育引进,对应是支持引进高端设计人才、奖励重大工业设计奖项2类项目。对满足相应条件的,按照类别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三)第三章,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主要明确了信息公开渠道、年度申报以申报指南为准、资金管理依据和要求、惩罚措施等内容。
(四)第四章,附则。主要明确了有关解释和要求、有效期、解释权等。其中,对扶持办法涉及的“实际投资建设费用”、“审计核定”、“工业设计产业集聚区”、“工业设计主题园区”、“工业设计企业”、“工业设计紧密关联企业”、“重点工业设计产业服务平台”、“工业设计总部型企业”、“纳统”、“‘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中小微科技型制造业企业”、“‘设计+’创新项目”“工业设计中级或以上职称”、“工业设计高级职称”等作了专门解释。另外,对扶持资金的性质,以及在扶持办法有效期结束后,部分条款的延续性作了专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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