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深府〔2022〕31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2023〕4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23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专精特新奖励项目资助计划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共资助深圳市伊爱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2766家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企业凭本通知于2023年6月29日前,将《账户证明》(模板见附件3,加盖公章)和《收款收据》(模板见附件3,加盖财务专用章)两项材料上传至“深i企”平台(操作方法见附件2),以“免申即享”方式拨付。如公司名称有变更,还需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请各相关企业收到资助资金后,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
三、请各相关企业认真做好项目资助总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计和绩效评估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专精特新企业奖励项目资助计划表
2.2023年专精特新奖励项目“免申即享”业务办理操作指引
3.账户证明和收款收据样例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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