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规划建设,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东府办〔2021〕22号)《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发改〔2022〕123号)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相关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资金的支持范围主要包括:研发费用资助、重点实验室奖励、首创首用资助、标准引领奖励、高层次创新科研团队奖励、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贡献奖励、低成本空间资助、投资落户奖励、补链强链项目奖励、招商合作机构及项目引荐人奖励、企业成长奖励、关键设备投资补助、企业并购补助等13个方面;
(二)申报主体所属产业范围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9大领域。
二、申报条件
本年度申报期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申报企业和项目在本年度申报期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东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范围内依法注册或增资建设,且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总指挥部审议通过的产业招商重点方向及目录名单内,或经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现场指挥部审议认定符合产业基地招商及发展方向,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基地内已经总指挥部审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额外支持的重大项目;
(三)基地外属于基地重点招商产业范围或符合基地支持发展的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并已经总指挥部审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的重大项目或市政府决定扶持的其他事项。
此外,申报主体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各奖补项目的申报要求且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范围内。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本次申报截止至2023年7月21日,有以下申报方式:企业登陆“莞财扶助 ” ( http://zwfw.dg.gov.cn/gcfz/#/home )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项目申报书;
(二)项目申请表及责任承诺书;
(三)各奖补项目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
四、相关要求
(一)各现场指挥部要切实做好《东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指引的宣贯工作,认真做好企业申报推荐工作;
(二)在基地范围内,主营业务不属于第一点提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范围但已进行战新产业转型升级,并在本年度申报期内已投资建设相关项目的企业,需由当地经济发展部门核实,并出具证明材料(含情况说明,设备投入、企业产品订单等辅助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和当地经济发展部门公章),经现场指挥部审查符合条件后可按程序申报。
五、联系方式
(一)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总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东楼2-27室
联系人:王天工
联系电话:0769-22835329
(二)松山湖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地址:松山湖管委会松山湖控股大厦608室
联系人:叶小姐(东部智能制造与东莞新材料产业基地)
联系电话:0769-22898546
联系人:郭小姐、何小姐(松山湖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联系电话:0769-22898481
(三)水乡管委会科技创新局
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大众路6号水乡管委会1号楼205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769-88089057
(四)临深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9号9楼909办公室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769-87901166
(五)谢岗镇经济发展局
地址:东莞市谢岗镇广场中路一号谢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9690065521
附件:1.项目申报书.zip
上一个: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学和应用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下一个: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制造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