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及相关工作部署,按照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的要求,全力推进广州市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委编制了《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见附件),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2023年9月26日至10月25日)。
二、意见提交方式
如对《若干措施》有修改意见或者建议,可在征求意见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详细理由和依据。其中,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注明所在单位和职务;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需提供单位全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一)邮寄: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邮编510032。
(二)电子邮件:yany@gz.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6日
附件: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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