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要求,现对我市部分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流程进行调整,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如遇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附件: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流程(2024年版)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5日
附件
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流程(2024年版)
一、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人可随时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规定向单位注册地所属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对应补贴事项办事指南“法定办结时限”内办结。
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人可随时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规定向个人参保地所属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事指南“法定办结时限”内办结。
三、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申请人可随时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规定向单位注册地所属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办事指南“法定办结时限”内办结。
四、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申请人可每年度随时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向单位注册地所属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上一年度的补贴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办事指南“法定办结时限”内办结。
五、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补贴申请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1年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人可随时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规定向单位注册地所属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办事指南“法定办结时限”内办结。
六、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办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人可随时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规定向单位注册地所属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一次性创业资助办事指南“法定办结时限”内办结。
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以申请时实际招用人数核发补贴,后续年度申请时,按其实际净增招用人数核发补贴,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初创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申请人可随时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规定向单位注册地所属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事指南“法定办结时限”内办结。
八、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补贴申请可于计划实施期间提出。申请人可随时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规定向单位注册地所属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办事指南“法定办结时限”内办结。
九、一般性岗位补贴:202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一般性岗位补贴且仍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可继续享受至补贴期限届满。申请人可随时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规定向单位注册地所属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一般性岗位补贴办事指南“法定办结时限”内办结。
十、基层就业补贴:2023年8月11日前已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人可随时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规定向单位注册地所属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基层就业补贴办事指南“法定办结时限”内办结。
十一、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2023年8月11日前已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且仍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可继续享受至补贴期限届满。2023年8月11日前已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在申请时限内提出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等)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人可随时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规定向单位注册地所属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广东政务服务网”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办事指南“法定办结时限”内办结。
十二、创业企业社保补贴:申请人可随时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规定向单位注册地所属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上一周期(每两个月为一周期)的补贴。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创业企业社保补贴办事指南“法定办结时限”内办结。
十三、创业租金补贴: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办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人可随时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规定向单位注册地所属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创业租金补贴“法定办结时限”内办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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