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19号)要求,现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奖补对象不含已获得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的企业。
二、扶持范围及额度
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时间、额度核定以利息单实际发生额为准),补助金额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项目入库评审标准
1.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
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2.专业化指标。
珠三角: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3.精细化指标。
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4.创新能力指标。
珠三角:上年度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
5.其他。
重点支持属于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拥有国家级产业人才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库。
四、申报方式、时间及材料
(一)申报方式、时间
本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采取线上申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线上申报通过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 或 http://210.76.82.21/ 技术支持电话:13609085751)进行,操作手册见附件5,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7日;线下报送,在系统导出申报书,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胶装成册,一式一份,盖公章,于7月17日前送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经济发展科(地址:香洲区兴华路111号中侨兴商业大厦2号楼)417室。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真实性承诺函
2.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3.申请表
4.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5.所属期内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务申报主表
6.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贷款合同、银行放款进账单、银行利息单复印件(字迹需清晰且无涂改,否则视为无效)等能证明企业真实性及贷款(利息)真实性的材料
8.利息支付明细表
9.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需体现主营业务收入、研发费用、资产负债等数据,若年度审计报告未体现研发费用数据可提供研发专项审计报告。2022年审计报告如不包含2021年数据的,则需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
注:第7项请以每一份贷款合同为单位,按贷款合同、银行放款进账单、银行利息单、还款单(如提前还款)进行逐笔排序,并与第8项利息支付明细表金额对应。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并于7月18日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 或 http://210.76.82.21/)完成区级部门审核。
(二)项目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因信用问题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企业不予入库。
(三)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工信部门的监督检查。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企业融资成本,不得将奖励资金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
(四)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2.项目真实性承诺函
3.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4.利息支付明细表
5.数字工信平台(申报单位操作手册)V1.2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袁沅,联系电话:2251062)
附件:
1.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pdf
5.附件5:数字工信平台(申报单位操作手册)V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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