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重点用能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能源利用效率,顺利完成我区“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基本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我市“十四五”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3年版)的通知》《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十四五”区监管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及加强能耗双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参照2022-2023年度综合能源消费统计数据进行动态更新,现将“十四五”区监管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4年版)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监管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管理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000吨以上(含)不满5000吨标准煤的重点用能单位,由区发展改革局同有关部门公布名单。
(二)重点用能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区发展改革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根据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变化情况、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产情况和市监管重点用能单位名单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二、工作要求
(一)提升节能管理水平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按要求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和体系,明确能源管理部门、设立能源管理岗位、确定管理职责,加强日常节能管理,减少能源损失,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应当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能源管理负责人、能源管理人员信息通过广州市能源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www.gzjnw.org.cn)备案,上述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将变动情况通过市平台备案。
(二)强化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
区监管重点用能单位需实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年报和月报制度,应当于每月20日前在市平台报送上一月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于每年3月31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
(三)开展能源审计和编制节能规划。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能源审计,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挖掘节能潜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重点用能单位应当编制节能规划,每年制订年度节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2024年10月31日前,区监管重点用能单位按照《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和实施节能计划的通知》要求完成能源审计工作,制定2024―2026年节能计划,提出“十四五”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并将能源审计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胶装成册;可编辑电子版刻录光盘,内容须与纸质版一致)报送至行业主管部门。对于“十四五”以来已开展过能源审计的重点用能单位,可结合前期能源审计成果和《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和实施节能计划的通知》等要求,更新完善能源审计报告并尽快提交。
2024年12月31日前,行业主管部门完成能源审计报告审核工作,审核评分细则详见《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和实施节能计划的通知》。能源审计报告未通过审核的重点用能单位将予以限期修改,对再次审核不通过或拒不开展能源审计的重点用能单位,将实施现场节能监察,并予以通报。
三、监管部门管理措施
(一)加强节能工作组织领导。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加强行业指导,强化行业监管。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督促本辖区重点用能单位开展并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十四五”我区能耗“双控”和碳达峰目标完成。
(二)加强监督检查。
区节能主管部门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未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未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报告质量不符合要求,未按要求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未按要求实施能源审计、报送能源审计报告,单位产品能耗超过国家和地方限额标准,未按要求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违规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设备,未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等的重点用能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对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依法实施处罚。
(三)加强宣传培训。
区发展改革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广东省节能宣传月”等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的宣传载体,积极宣传重点用能单位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先进技术,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曝光和揭露浪费能源的反面典型,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各部门要积极组织技术交流活动和节能培训,对重点用能单位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提升节能工作水平。
附件:黄埔区“十四五”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4年版)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区发展改革局,朱光羽,82557419;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杨瑛,82111508)
附件
黄埔区“十四五”区监管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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