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佛科〔2023〕34号)和《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通知》(佛科通〔2023〕88号),经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现认定佛山市土壤环境保护与地下水治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14家工程中心为2024年度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应强化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加大科研投入和条件建设,加强技术攻关和协同合作,加速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实现创新资源与产业需求的有效对接,在佛山市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示范作用。
二、为规范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牌匾规格要求自行定做(详见附件2)。
三、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后续如发生工程中心名称、主任、所属地等变更以及自行撤销等情况,可登录扶持通(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242070037199990784)进行相关操作,操作流程见附件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变更及撤销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佛科通〔2024〕33号)。
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变更及撤销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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