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商务局关于提交申报第三批2023年度批发零售业限额以下企业首次成长为限额以上企业奖励(高质量发展30条) 项目兑现相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6 浏览量:

区相关企业:

 

根据我区出台的《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区商务局启动兑现第三批2023年度批发零售业限额以下企业首次成长为限额以上企业奖励(高质量发展30条)工作。


一、申请事项

商贸服务业规模(限额)以下企业首次成长为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奖励(高质量发展30条)(申报指南网址: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8256


二、申请日期

2024年9月7日至9月13日

请符合要求的批发零售业企业(行业代码51XX、52XX)于2024年9月7日至9月13日日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s://zcdx.gdd.gov.cn/wedPc/) ,按照“申请指南”提交兑现事项材料。请在上述时间内到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s://zcdx.gdd.gov.cn/wedPc/)进行注册(用户名、密码与企业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通过认证的相同),申请人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区商务局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反馈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政策研究室通知申请人前往“政策兑现”提交申请资金拨付材料(收款确认函),政策研究室收齐后转交区商务局。


(五)区商务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金拨付材料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四、受理部门、时间

(一)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联系电话: 82114062


(二)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 00、下午: 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广州开发区商务局

2024年9月4日

 

上一个: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第一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公告 下一个:  广州市黄埔区智能装备产业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区域试点第二批子项目征集通知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