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贷款投放 进一步支持设备更新的通知》(银发〔2026〕82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科学技术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科技创新贷款支持研发投入水平较高民营中小企业的实施方案》(银办发〔2026〕163号)和《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科技创新贷款支持研发投入水平较高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征集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资〔2026〕63号)的有关要求,加大对研发投入水平较高的民营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现组织开展广州市研发投入水平较高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条件
申请融资支持的企业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企业划型。注册在广州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中小微企业。
(二)研发投入。企业上一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研发费用/营业收入)10%及以上,且研发费用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研发费用按照企业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填报的有关口径执行。营业收入口径按照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列示的金额执行。
(三)所属领域。企业应属于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领域(人工智能、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高端仪器、低空经济、新型储能、工业母机、基础软件、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技术等)。后续视科技发展情况对领域范围作相应调整。
二、政策支持
(一)贷款支持。有关金融机构将按市场化、法治化、商业可持续原则,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向备选名单内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加强资源倾斜和配套保障,做好金融服务。企业申报纳入名单与后续贷款发放不直接关联。
(二)财政贴息。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支持的、2026年起新发放的科技创新类贷款,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中央财政贴息支持,具体贴息要求和流程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
(三)担保增信。落实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企业予以增信担保支持,提升企业承贷能力。
三、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意愿企业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系统”)填报信息,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将企业名单报送科技部。
科技型企业在“系统”注册并登录后点击“科技金融—创新积分制”查看“创新积分制”服务模块,用户可通过“系统”自行下载“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下载“企业数据信息收集表”和“企业数据信息收集表验证规则”。
科技型企业可以通过“创新积分制—企业信息填报”模块开展本公司数据信息报送。请点击“新建”按钮自主填报。如需咨询或电话服务可拨打010-58882999询问。
四、申报时间
2026年度融资需求应于11月15日前在“系统”中完成申报。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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