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3 浏览量:

2017-02-23文章来源:珠海市香洲区科工信局_管理员

各区(功能区)科工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粤财工[2016]362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珠西[2016]342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17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

本次申报共分9个专题。

(一)鼓励先进装备制造业企业和研发机构提高研发费用专题;

(二)对重大科研成果予以奖励专题;

(三)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进行补贴专题;

(四)支持优质项目落地建设专题;

(五)“一事一议”支持优质项目落地建设专题;

(六)事后奖补支持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发展专题;

(七)贷款贴息支持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发展专题;

(八)股权投资支持工作母机类制造业发展专题;

(九)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题。

二、申报指南

9个专题的申报条件、扶持方式、扶持标准和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申报指南)。

三、时间要求

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4月14日(星期五)下午5点半下班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送达市科工信局工业科(地址:市政府大院5号楼216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材料要求

(一)各专题申报材料按附件1要求准备。

(二)每个申报项目全套申报材料应当编写目录及页码,按申报指南材料排序统一装订成册,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做到要件齐全、材料排序正确、装订简洁大方。

(三)每个申报项目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交市科工信局委托的材料受理人核对。

(四)每个申报项目应当报送纸质材料4份(申报表格要区经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

五、其他要求

(一)一个项目只能申请一项专项资金。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同一项目确因特殊情况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并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其他专项资金情况。

(二)申报单位要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并填写承诺书,如经专家评审、审核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该申报单位列入财政资金申报黑名单目录。

(三)项目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应当在公示结束3天内登录“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四)各区(功能区)科工信部门要组织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并注意核实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和给予相应的申报指导。

六、联系方式

市科工信局联系人:王依桐,联系电话:2138270。

联系邮箱:243708653@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申报指南

2.各专题项目资金申报表

3.申请报告材料编写要求

4.项目申请承诺书

5.工作母机类装备制造业行业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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