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22〕13号)有关精神,为落实《广东省关于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的若干措施》(粤办函〔2024〕88号)《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区实际,南沙区对《广州市南沙区数字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穗南工信规字〔2023〕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二、目标任务
加快南沙区数字技术场景创新,解决数字技术应用和产业化问题,推动南沙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9条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项目定义,即根据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职能范围和重点产业服务对象,对项目的技术和业务领域进行明确;二是明确项目参与单位,场景提供单位(甲方)和解决方案提供商(乙方)需为南沙区实际运营主体,且不得为同一主体;三是明确项目资金来源和奖励标准,每年在我局的产业扶持经费中安排资金,遴选不超过30个典型场景项目,按实际交易费用的40%(最高3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四是明确项目遴选标准,须具备创新性、示范性,形成不少于1件授权发明专利或不少于3件软件著作权,并实现2个以上市场化案例,或者累计销售额不低于300万元;五是明确监管追责手段,对弄虚作假行为依法追责。六是明确办法有效期和新旧衔接问题,本办法有效期自印发之日到2027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本办法印发之日,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实施前,本部门已按相关程序确定支持的项目,原则上按原办法执行。
四、有利举措
精简申报和审核环节。以“企业一次申报、政府一次评审、资金一次到账”为目标,以项目的市场结果为导向,通过精简审核环节,缩短兑现周期,加强过程服务,全面提升项目管理质量,显著增强企业获得感。
五、新旧政策差异
《管理办法》做了以下三点优化:一是改变项目管理方式。将项目建设由原来的政府部门主导,优化为由市场主导,项目按市场化方式合作和建设,坚持企业在场景创新全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政府管理部门作为配角专心做好引导和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潜能。二是精简环节,缩短兑现周期。旧《管理办法》按照“场景征集和确定、场景解决方案征集和确定、签订三方项目任务书开展项目建设、项目验收、财政资金拨付”的程序开展,项目建设过程由政府主管部门主导,其中场景确定、场景解决方案确定、项目验收环节的都涉及专家评审,整个项目管理过程环节多、周期长,企业从场景申报到获得财政扶持资金,时间往往超过18个月。新的《管理办法》按照“发布重点支持场景领域、场景备案、开展供需对接活动、开展典型场景项目遴选、财政资金拨付”的程序开展,项目按照市场化方式开展合作,建设过程由企业自行负责,政府主管部门为场景落地过程提供服务,不干预项目合作和建设过程,以结果为导向,遴选成果好的项目给予财政奖励。整个过程仅在典型场景项目过程开展一次专家评审,企业从项目申报到获得财政扶持资金,有望可按照常规政策兑现控制在42个工作日内。三是加强场景推广复制。旧《管理办法》项目遴选缺乏市场推广成效方面的约束,不能有效推动场景项目的市场推广复制。修订后,增加市场推广成效要求,明确项目的推广案例和销售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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