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东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2-07-25 浏览量:

一、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答:一直以来,我省财政票据主要是纸质票据,财政票据管理也围绕纸质票据进行。2019年以来,根据财政部关于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统一部署和省“数字政府”建设统一要求,我省积极稳妥开展财政电子票据改革。随着改革深入推进,《广东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粤财综〔2003〕59号)难以适应改革和现实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财政票据管理,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广东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修订依据是什么?

  答:管理办法修订依据是《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4号)。

  三、管理办法修订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我省出台管理办法,主要目标是明确我省财政票据的形式及法律效力、票据种类、适用范围、监(印)制、领用与发放、使用与保管等管理要求,有利于统一管理规范;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和财务监督,适应数字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需要,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及全面实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要求。

  四、管理办法修订了哪些内容?

  答:本次主要修订六个方面内容:一是增加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内容,明确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对管理流程进行规范。二是对接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取消了证明事项、收取票据工本费等内容,增加了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领用单位办理领用手册、领用票据提供便利的内容。三是根据省人民政府令第281号有关精神,明确广州、深圳市财政部门具有省级财政票据管理权限,并对其他条款作相应修改,明确在财政票据管理领域贯彻支持建设好深圳先行示范区、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四是根据我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践,明确我省财政电子票据的全流程网上操作并提供我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查验平台。五是按财政部简并票种的相关要求,设置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取消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六是明确财政票据的统一管理,财政票据实行全国统一的式样、编码规则和电子票据数据标准。

  五、什么是财政票据?

  答: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包括纸质票据及电子票据两种形式,均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六、财政电子票据能否作为报销凭证?

  答: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等的重要依据,财政电子票据为有效的报销凭证。

  七、如何申请领用财政电子票据?

  答:用票单位按财务隶属关系或到原申领纸质票据的财政票据管理部门提交办理财政电子票据所需《机构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数字证书用户协议》等相关资料,资料齐全可开通并领用财政电子票据。

  八、如何查验财政电子票据?

  答:目前我省财政电子票据的查验方式共有5种(前3种较为常用):
1.财政部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
2.广东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http://dzpj.czt.gd.gov.cn/billcheck)
3.“广东财政”微信公众号
4.“财政票据”微信公众号
5.“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上一个:《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继续开展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下一个:  小巨人城市图谱:解锁园区培育新思路,珠三角加速打造专精特新“小巨人”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