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申请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途径一般有三种:
1、传统的巴黎公约申请途径(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
依据巴黎公约所规定的优先权,利用在一个国家所提交的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在6个月(外观专利申请)/12个月(发明、实用专利申请)内,直接向其他巴黎公约成员国提交专利申请。
特点:如需获得多个国家的保护,需要分别向每个国家单独提出申请。
2、pct申请途径(向pct成员国申请)
申请人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直接向国际局提交一份pct国际申请,在确定了国际申请日后,可自优选权日起30个月内指定pct申请想要进入的一个或多个pct成员国。其中,该国际申请在pct的所有成员国都具有正规国家申请的效力。
特点:相比巴黎公约申请途径,申请人可通过提出1件国际专利申请、指定多个pct成员国的方式统一向多个国家提出申请。
3、欧盟专利申请途径(向欧盟申请)
申请人可直接向欧洲专利局申请专利(需要在中国专利局预先做保密审查,保密审查通过后,即可直接向欧洲专利局申请专利)、通过巴黎公约向欧盟申请专利、或通过pct方式向欧盟申请专利。
特点:在欧洲专利局确认申请可以授予专利权后,申请人可选定一个或多个欧盟的成员国作为专利的生效国进行专利保护,即审查程序简单。此外,不同的申请方法还可选择不同的申请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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